被车撞了`向对方索要什么些费用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9/27 10:18:53
前天晚上我骑车在非机动正常行驶~!然后一辆汽车突然拐进非机动车道把我给装到了`然后导致我胳膊``小腿``脚步``嘴唇严重擦伤`~肌肉拉伤`然后导致1个月都无法上班`!我工资3个月平均6000一个月``
对方全责``他因该给我什么些损失费用```!

【1】被车撞了,应该立刻报警。
【2】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三条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、检查、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、鉴定结论,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,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。
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,并送达当事人。
【3】由警方出具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分清出事故双方责任大小。
【4】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十六条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
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
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
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。
【5】按照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内容,受害方可以向加害方索要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。

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。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:医疗费;误工费;住院伙食补助费;护理费;残疾者生活补助费;残疾用具费;丧葬费;死亡补偿费;被扶养人生活费;交通费;住宿费等等。其中,误工费包括两部分,一是当事人在看病、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,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。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、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、车辆施救费、停车看护费费用等。
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,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:修车费;车上货物损失等。修车费: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,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;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,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。.....
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,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,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予以确定。 精神损害: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,导致民事主体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。它是侵权行为法所认可的,与财产损失、死亡、伤害、社会评价降低等相并列的,侵权行为作用于受害的自然人的人身权,尤其是人格权所导致的精神方面的不利的反常状况。属于非财产损害的一种。非财产损害,指不法侵害权利人